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为提高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拟申请建设我局内控管理系统。
要求该系统将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管理、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方法融入系统建设,按照内部控制管理需求,结合我局实际业务,以预算为核心,以内控管理为主线,以高效准确为关键,围绕预决算、报账、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核心业务,与市财政局国库系统、资产系统、决算系统有效衔接,实现资金运行全流程的监控管理,实现单位内部控制的目的。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库管理、指标管理、报账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详述如下:
通过建立预算项目库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滚动管理,解决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问题,各部门、各科室使用项目库管理完成各类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核、执行及绩效评价等业务管理。
各部门、各科室申报新的预算项目,按规定要求填报项目信息。项目申报支持新增项目填报;对延续执行的跨年项目支持引用填报新年度预算;对经常性项目支持引用后填报新年度预算;对已存在的备选项目,如果需要修改,支持应用后进行项目相关的信息的调整。填报的项目支持打印,能够打印项目申报书纸质单据。
在权限范围内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时,对项目申报信息不同意时,可以退回上一岗,也可以对本项目申报信息进行修改。对项目申报内容没有不同意见,可以审核通过。
在权限范围内对申报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时,对项目申报信息不同意时,退回上一岗处理。对项目申报内容没有不同意见,可以审核通过。
实现单位预算指标的接收、自有资金录入和指标的二次分配。实现财务管理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系统衔接后,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指标,可以结合本单位业务情况进行指标的二次分配,并可以在系统中对单位自有资金进行指标的录入以及二次分配,同时规定需要再次分解到部门的指标,由财务部门进行分解后再予发布。对于上级部门直接分配到单位的指标可直接通过系统供各个部门查询,便于部门及时用款。
财务部门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将单位不同类别资金按照指标账体系的方式,记录指标账,实现年初指标、结转指标的分配管理,并实现部门间、项目间的指标调整,按照部门和项目自动产生指标明细账和指标余额表。支持指标调整审批。
1.事前申请及审批:事前申请需要确定所用的预算指标及申请额度,保证在事前环节就实现了对预算指标额度的精准严格控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执行。单据支持条形码、二维码的生成及打印。
2.报账申请填报:报账员选择报销事项所对应的预算指标或事前申请,填写报账事由、报销金额等。报销单据支持电子发票上传及识别,避免电子发票重复使用。单据支持条形码、二维码的生成及打印。
3.单据审核:报账员将单据填写完毕后进行送审,单据将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审批流程送达相应的审批人员,审批人进行审批确认后流程自动流转到下一个审批节点。单据审核支持条形码、二维码扫码快速检索单据进行审核。
4.支付信息确认:最终报账单据经会计审核确认后,由出纳进行支付信息确认。支付信息自动传入财务管理系统以自动生成记账凭证。
5.事前核销:事前申请相关报账全部完成后,可对事前申请剩余的未报销金额进行核销以使剩余金额退还到对应指标可用额度中。
账务管理主要是通过对会计科目、预算科目以及各辅助核算项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财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的录入、审核、记账结账处理,全面预算管理、账簿查询和打印,达到完整的财务核算的要求及基本的财务辅助控制目标,并实现各种财务报告的查询,满足单位基本财务管理的需要。系统除可进行日常发生的收支凭证处理、银行对账等管理外,系统还需与工资、固定资产等其他系统模块无缝连接,实现其他系统发生业务的凭证处理和记账工作。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资金管理系统无缝连接,数据共享,可以下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数据信息,并能根据这些信息生成“记帐凭证”、登记账簿;通过银行日记账自动生成会计凭证。
1.财务管理:日常账务处理,支持记账凭证自动生成,满足新会计制度转换要求。
提供在采购全过程登记,涉及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实现对各类采购申请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统一管理。
1.合同签订管理:提供线上填报、审批及打印合同签订申请。合同经办人根据拟定的合同文本,线上填写合同申请人、合同金额、合同起止日期、合同履行付款等合同信息,并可关联采购需求申请,自动带出采购预算项目,上传拟定好合同文本,提交审批。
2.合同备案:通过审批的合同申请单,流转到合同备案人员进行备案处理,如上传盖章合同。
3.合同执行管理:合同支付时,如果是采购合同,关联的采购需要申请。发起合同支付申请时,体现合同付款计划以及已经支付的情况。申请提交后支持流程审批。
4.合同实际结款:完整记录合同的实际结款情况,有效的防止给同一个供应商重复付款的情况。
5.合同变更:记录合同的变更情况,根据记录,可以相应调整合同的结算安排,结算细节,合同进展等情况。
6.合同预警:备案后的合同,根据合同付款计划或截止日期,自动提醒经办人、申请人进行合同支付、结项或者续签。
7.合同归档查询、统计分析:如通过分类、日期、供应商、合同金额范围、合同状态、付款信息等进行合同的多维度查询功能。以及展示图表统计分析功能。
4.资产处置:支持资产处置申请;资产处置销账;资产调入查询;资产处置审批。
6.查询统计:资产查询;单据进度查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已处置资产情况表;固定资产折旧表;自定义查询。
7.分析报表:支持固定资产汇总表;无形资产汇总表;固定资产存量;固定资产分类统计表;土地、房屋资产统计表;大型车辆统计表。
1.项目管理:用于管理基建项目相关项目信息,包括新增项目、修改项目、删除项目、附件上传项目关联、项目轨迹、项目查询、导出项目列表等操作。
2.合同管理:用于管理基建项目相关合同信息,包括新增合同、修改合同、删除合同、附件上传、合同关联、合同轨迹、合同查询、导出合同列表等操作。
3.支付管理:用于管理基建项目相关支付信息,包括新增支付、修改支付、删除支付、附件上传、支付轨迹、支付查询、导出支付列表等操作。
4.文档管理:用于管理基建项目、合同、支付相关电子文件。文档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处理,包括上传文件、删除文件、查询文件。
5.报表管理:用于管理基建项目相关统计报表,包括报表查询、报表导出等操作。
1.财政预算系统接口放开的情况下,预算管理与财政预算系统对接:三级预算项目汇总导出上报财政预算系统。
3.国库支付系统接口放开的情况下,财务管理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报账支付信息导入国库支付系统,国库支付信息下载导出到财务系统。
5.内控管理系统与我局OA系统对接。(1)实现统一用户认证、单点登录。(2)实现统一待办事项,将内控系统的代办事项统一放OA系统。可在我局OA系统界面显示内控管理系统待审批数目,且通过链接进入内控管理系统。
2.由我局OA供应商编写技术接口,内控系统供应商配合完成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待办的功能成果。
3.系统安全测评工作。此项由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负责完成安全测评工作,供应商提供成果需达到二级等级保护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拟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48万元。
1.本项目服务费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软件开发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及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项目验收时供应商应将软件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交付使用单位。
1.系统上线月之内为质保期即免费服务期。免费服务期后,维护费用按照建设费用11%/年。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该对新开发和修改的内容免费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对于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赴现场解决故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维护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根据信息安全要求完成系统补丁更新、漏洞修复等工作。
(七)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未能完成约定需求,造成我局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条款:中标供应商对本需求项下工作有关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我局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除我局或其指定的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项目、本系统因何种原因终止,一直受本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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