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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

发布时间:2021-07-13 11:12:03阅读次数:199

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完成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业态从业机构的监管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在两个行业的从业机构统计、行业专项排查、企业自查、行业清理规范工作中发挥很大作用,有效辅助地方政府搭建起以快报系统日常监测为常规工作、专项排查为重点突破、突击检查为辅助手段的“三维立体式”监管模式。

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转隶工作启动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印发《中国银

督管理会关于商请做好三类机构职责转隶后相关工作的函》(银保监函〔2018〕25号)《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行业快报系统注册及填报工作的通知》(粤

金监函〔2019〕548号)等文件,明确提出加强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督管理。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简称“防控中心”)建设了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简称“快报系统”),主要用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简称“两类机构”)监管数据的上报和统计分析,标志着我省两类机构进入信息化监管的时代。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次向各地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系统操作辅导培训,要求各地督促属地对两类机构全面进行系统账号开设和月度报表填报工作。从系统报送情况看,全省在快报系统开通账号的融资租赁公司有1450家,其中290家已进行11月监管数据报送并通过审核,填报率为20%;全省在快报系统开通账号的商业保理公司有3491家,1471家已进行11月监管数据报送并通过审核,填报率为42%。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快报系统,在全省范围对商业保理行业开展了全面、深入、“地毯式”的专项清理排查,基本摸清了我省商业保理公司底数,共排查法人主体10076家,其中自查企业1900多家,经核查正常经营企业1400多家,非正常经营企业2900多家,“失联”“空壳”企业5600多家。根据核查结果,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劝导问题企业退出保理业务,进行整顿或引导经营范围变更的企业达600多家。

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和《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金融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广州市制定了融资租赁资金实施细则,该资金是用于支持辖内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资金。为辅助资金申报工作,防控中心在快报系统建设了专项资金申报专区,实现了企业的在线填报、管理部门的在线审核,还增加了专家评审、项目汇总、统计查询等功能。

对落户广州的融资租赁企业、广州的融资租赁企业增资扩股的,根据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和增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1000万元;20亿元以下、 1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对广州市各区组织融资租赁企业开展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除飞机、船舶项目外,对广州市融资租赁企业为本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广州市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对外融资租赁服务等情况,对于项目融资总额度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资金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对广州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根据情况进行专项支持, 并相应调整上述资金分配比例。资金调整方案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制定。

落户增资奖励与广州市其他同类型奖励项目同时获评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仅支持其中一个项目。落户增资奖励需在实缴资金到账后才可以参与评选,在评定次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项目补贴在资金有效投放后进行评选。

按照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文关于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压实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等6方面的工作部署,重点推进落实各项监管指标和要求,稳妥实施分类处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快报系统,开展了企业自查资料上报审核、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文要求的5条要求系统自动检验、对自查情况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等工作,信息化作业的形式大大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促进行业监管进程达到质的飞越。

防控中心协调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和高校学者对融资租赁深入调研和研讨,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监管指标。该研究成果通过快报系统进行落地,2019年12月底,快报系统进行了2.0版升级,基本达到非现场监管系统的标准,不仅丰富了监管数据的维度和指标数量,还可通过该系统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预警,为全国两类机构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模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