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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文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创新融资租赁产品

发布时间:2021-01-28 15:13:09阅读次数:341

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地方金融组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高层次人才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中有两条明确提及融资租赁。在拓宽人才创办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措施》中提到,融资租赁企业应创新融资租赁产品,在传统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的基础上,研发集群租赁、风险租赁、并购租赁、项目租赁等系列特色产品,通过租赁物、利率、期限、放款方式、增信手段的个性化定制等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在增强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方面,《措施》表示,融资租赁企业要灵活采取“创投租赁”等模式,利用投资收益化解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高风险业务难题,增强客户黏性,提升产品竞争力,给予高层次人才在创业初期优惠利率和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