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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金融租赁公司与南宁威宁资产经营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25 15:12:23阅读次数:282

国银租赁(01606.HK)发布公告,2020年4月24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i)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5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ii)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60个月。

租赁物为位于广西的某配套工程设施固定资产,租赁物的账面净值人民币18.002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公告表示,融资租赁合同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