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告称:为满足北京监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控股股东国核资本、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满足“两参一控”,国家电投不再是康富租赁实控人
2020年4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 指引(试行)》(简称“《北京租赁指引》”)规定:“同一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康富租赁于198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截至2019年末,公司前四大股东为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Kaiser Leasing(HK)Company Limited、新利恒机械有限公司和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05%、12.01%、9.99%和9.91%。
据康富租赁2019年年度报告,2014年,国核资本与三一集团、新利恒机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为确保国核资本对康富租赁的相对控制权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各方拟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康富租赁,国核资本实质上享有公司39.95%的表决权。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康富租赁控股股东旗下还控股着另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即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因此,为满足上述“两参一控”的监管要求,康富租赁的三大股东国核资本、三一集团和新利恒机械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书》,国核资本改为对其实施参股管理。《一致行动协议书》解除后,国核资本仍为第一大股东,康富租赁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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