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0年7月17日订立系列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3.54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114个月。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共计约人民币4.13亿元。
据悉,承租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某风电电站资产的主要设备。租赁物的账面净值共计约人民币13.54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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