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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河南大河财立方等4家商业保理公司设立

发布时间:2021-01-04 00:00:00阅读次数:236

8月3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一连下发4则批复通知,同意4家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分别为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河南金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河南新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这意味着,商业保理企业由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归口监管之后,河南迎来首批获批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

行业逆势增长

根据批复通知,4家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布在1亿~2亿元,经营范围均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商业保理企业应主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还可经营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通知要求,4家商业保理公司应持相关批文,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各地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指导商业保理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制度,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是指保理商(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受让企业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所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凭借日趋成熟的保理业务服务模式,商业保理公司已经成为企业融资中愈来愈重要的一环。
  据《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9年国内商业保理行业在逆势中顽强增长。据测算,全年商业保理业务量达到1.38万亿人民币,较2018年增长了15%。从调研数据来看,目前保理公司聚焦服务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更加注重应收账款登记,并在股东和银行寻求融资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渠道,且取得一定成效。

监管愈加明晰

商业保理公司在我国并不是新鲜事物,自上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起步,如今行业在逐步成熟中日趋规范与完善,监管也更加明晰。
去年10月份,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也即著名的“205号文”。这是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管权限由商务部划转至银保监会之后,出台的首份类金融监管文件。
   205号文明确要求,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商业保理企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商业保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各金融监管局具体负责统一归口监管。无论是窗口指导、信息报送,还是督促自查、监管约谈,205号文都赋予了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更大的监督管理权。
   在205号文的指导之下,今年2月10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在河南注册的保理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内部规范,并向金融局逐级申报设立备案。本次4家商业保理公司,就是河南省在《通知》之后获批设立的首批。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备案意味着将商业保理企业全面纳入了金融监管体系,这一举措也将更加有利于商业保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将使商业保理企业的金融属性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