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0年公司对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业务发展,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6.200, -0.01, -0.16%)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和平支行”)在天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渤海部分股权为天津渤海在建行和平支行的4,500万元融资及相应利息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已使用2020年度担保授权额度1.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0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4.法定代表人:刘正伟;
5.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100%持股;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633.7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115.3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