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0〕527号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金融债券的请示》(浙稠租〔2020〕42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公司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