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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及股权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2 16:41:03阅读次数:515

一、公司股权变更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作为持有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租赁”、“本公司”、“公司”)100%股权的股东,决定:

1、同意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126,000万元对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1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同意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100,000万元对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成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中88,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3、增资完成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二、公司股权变更情况

(一)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前,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0%。控股股东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1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2.30%;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8,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7.70%。本次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仍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二)本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将于近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三、影响分析

(一)本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有利于公司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提升公司竞 争实力、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取低风险优质项目、低成本资金,进一步降低公司总体运营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保持 快速、稳健、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