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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外商投资领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引起关注

发布时间:2020-12-25 00:00:00阅读次数:449

12月23日上午,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发布《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梳理了法院成立两年以来涉外商事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总结了涉外商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作出了相关建议。

  重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贸易活动日益频繁,涉及领域不断延伸,由此产生的商事纠纷也逐渐增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及涉外商投资企业商事案件1876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61件、涉外商投资企业案件1615件。

  《白皮书》梳理了法院成立两年以来涉外商事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
 情况二:外商投资领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引起关注

  一是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问题。外商投资领域融资租赁合同多通过互联网签订,消费型融资租赁合同占比较大,涉及地域范围广大。但部分融资租赁企业未在合同中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当事人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增加了诉讼成本,严重影响纠纷解决效率。

  二是电子数据第三方认证问题。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流程逐步实现电子化。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往往需依赖第三方认证。实践中,部分电子数据的第三方认证存在认证机构资质标准不明确、认证结论不全面、固定和保存第三方认证存在困难等问题。

  法院建议:一是融资租赁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司法文书送达地址。要求承租人、担保人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并签订可在司法程序中使用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高效送达。二是融资租赁企业应完善电子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电子数据的认证及保存。选择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定机构进行数据的固定和认证,确保认证结论全面、清晰,并包含当事人签名真实性、电子数据形成后未被篡改等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