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跳转

降杠杆新抓手:上市公司剥离融资租赁等“类金融”

发布时间:2020-12-22 00:00:00阅读次数:320

对于为什么不优先与旗下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太原重工没有给出正面回应,但表示,“未来,太重租赁由太重集团进行管理,仍然是集团的内部公司,以后仍然有产生关联交易的可能。但是,上市公司目前的战略是剥离租赁公司,将类金融业务全部予以剥离。”

虽然近期太原重工等上市公司加速剥离融资租赁公司,但是,租赁公司也曾经历快车道。根据2017年8月商务部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至2017)》,截至2016年底,共有291家上市公司设立或参股347家融资租赁公司。2018年,不完全统计共有20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设融资租赁公司。

不过,从2018年开始,租赁市场就开始出现两极分化迹象,不少上市公司公告成立租赁公司,而另一面则是纷纷告别融资租赁业。尤其是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此后,多地加速出清、整治融资租赁公司。

财经评论员周正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像融资租赁公司都属于类金融机构,从商务部监管到划入银保监会监管,这个过渡期是2021年,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节点。监管机构的监管逻辑是防止‘类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实际上开展本身应该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持牌业务,并保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像贷款借贷业务、网络公开转让资产给私募机构等行为都是禁止的。尤其是借助通道谋利,如售后回租、高股价卖出等实际是融资行为的交易。其实,监管机构将融资租赁杠杆从10倍降低到8倍,增加集中度、关联交易标准等监管指标,实际上未来融资租赁公司就是朝着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标准靠拢。”

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A股上市公司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步伐也明显放缓,截至2020年9月下旬,A股上市公司仅杭叉集团、恒源煤电、山河智能三家公告拟成立融资租赁公司,2019年同样只有三家公告拟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对于未来上市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零壹财经分析师认为,“融资租赁业虽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以及诸多诱惑,但已有前车之鉴,上市公司跟风布局既可能无法获取新的利润增长还可能连累原本主业。上市公司进军融资租赁应从自身发展战略切实出发,尤其在监管逐步收紧的情势下,盲目开展融资租赁后或将覆水难收,需谋定而后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