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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车辆融资租赁业务 静安法院发布2019年度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0-12-17 00:00:00阅读次数:355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迅猛发展,涉车辆金融产品陆续涌现,成为汽车销售产业链中新型的盈利模式。因车辆融资租赁关系主体的多元性,消费者大多对融资租赁关系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而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方式尚未形成规范的模式,影响了车辆融资租赁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为了助力车辆融资租赁行业实现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车辆融资租赁行业的营商环境,11月2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召开优化融资租赁行业营商环境座谈会暨2019年度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审判长高琼,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沙洵,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陈伟、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姚平、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人员,静安法院朱建国副院长,金融审判庭干警出席发布会。会上介绍了静安法院2019年度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主要内容。

会议由陆晓峰庭长主持

(一)白皮书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

据白皮书显示,2014年至2019年期间,静安法院共审结融资租赁合同案件4712件,其中涉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案件4599件,占97.60%,年复合增长率达123.45%。且涉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的特点。

车辆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带动融资租赁公司主体的逐步增多。该类案件特征较为明确,诉讼标的额不大,但数量众多。其中涉及售后回租模式特别是新车售后回租模式居多,且案件诉讼请求相对固定,而静安法院的审判效率随着约定送达等制度的落实得到大幅提升。

(二)频发原因 …

从司法角度来看,涉车辆融资租赁案件频发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宣传缺位,消费者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误读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

二是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主体众多,多方关联收费畸高导致违约概率陡增;

三是车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不规范,渠道商涉嫌刑事犯罪引发区域性、涉众化纠纷;

四是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车辆融资租赁关系主体谋求权利救济困难重重。

(三)提出建议 …

为妥善缓解车辆融资租赁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静安法院建议:

一是加大融资租赁业态宣传,严控潜在客户征信审核;

二是加强合同文本格式规范,确保线上签约全程留痕;

三是加快联网登记平台建设,推进关联行业信息共享;

四是加深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规范关联行业业务操作;

五是严格依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融资租赁良性发展。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车辆融资租赁的行业现状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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