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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下,融资租赁行业需要如何自处

发布时间:2020-07-07 10:41:11     阅读次数:    

    自疫情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态势放缓,国内突发疫情影响以及国内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格局调整的多重因素下,中国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着回归本源、提升质效、实质合规的转型压力。下面深圳融资租赁系统开发公司给大家梳理一下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要求总结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特点。

    1、罚则力度空前引导公司实质合规。《暂行办法》提到“纳入警示名单或违法失信名单等监管措施”,将实质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监管罚则力度可谓史上最严,融资租赁公司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合规审慎经营。

    2、监管思路与金租公司监管要求趋同。随着商务部将制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分至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范围、监管指标约束、内部管理等方面与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趋同,体现了从严监管、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的目标导向。

    3、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暂行办法》提供了多样化的监管手段,尤其突出了利用信息系统对融资租赁公司按期分析监测,同时明确了信息报送要求,融资租赁公司需重视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治理工作,以便充分支持公司履行合规义务及风险管理要求。

    4、充分赋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分类监管。新颁布的《暂行办法》明确了银保监会、地方人民政府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更为强调属地监管职责。融资租赁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特性,与各地产业发展、当地政策紧密相连,不同区域的行业格局差异较大,行业监管措施很难一刀切;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租赁行业聚集地,当地监管措施具有一定导向作用,对行业的影响也会更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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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建议融资租赁公司注意一下几点 

    回归本源,服务实体:《暂行办法》在商务部《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融合了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从事的业务或活动进行了进一步扩充和规范,明确给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业务或活动划出了红线,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例如,重点关注设备租赁业务。

    分类监管,严厉处罚:针对融资租赁行业整体开业率不高、约有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的行业发展现状,《暂行办法》提出了清理规范要求,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明确三类公司认定标准,实施分类处置,并给予原则上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融资租赁公司清理规范工作。

    强化治理,防范风险:《暂行办法》完善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提出了更细化的具体规定,补齐了原来商务部发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内部治理、风险管理等要求的缺口,与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强化治理、防范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

    以上就是融资租赁公司在国家的严格监管下需要注意的几个点,如果你有需要欢迎致电我们深圳融资租理系统开发公司奥拓思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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